09/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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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龕場不力 難怪佛都有火

港府規管骨灰龕場光說不做,令違規經營的龕場開到成行成市,民居有,農地有,郊野公園有,連佛門清淨地亦淪陷,真的是「佛都有火」。

近三十名法師昨日破天荒舉行記者會,不滿有人假借佛寺之名,在大嶼山鹿湖經營骨灰龕位牟取暴利,破壞僧侶及善信的靜修環境。

佛教團體指出,鹿湖是大嶼山最古老的修行禪林,每逢周末皆有不少人前往靜修,在政府的大嶼山發展規劃中,鹿湖更被訂為具獨特景觀的宗教社區,必須予以保護。但有人在數年前易手的延慶寺加建五千個骨灰龕位出售,滋擾附近三十多間佛寺及寺內僧人。法師要求政府執法,禁制違反地契經營骨灰龕位,令環境回復清淨。

港府的土地規劃政策漏洞多多,一向為人詬病。雖然延慶寺對外宣稱獲政府認可存放骨灰,但佛教團體去信政府部門投訴,當局至今沒有澄清延慶寺是否違反地契,更沒有阻止該寺繼續出售龕位,難免有人會受到誤導,在不知就裏下購入龕位。

事實上,私營龕位亂象叢生,始作俑者就是政府。眾所周知,近年由政府提供的骨灰龕位只佔火葬宗數一成多,遠遠供不應求,由於公營龕位嚴重短缺,市民只好自掏腰包購買私營龕位。然而,對於市面上的私營龕位,政府長期無監無管,以致不少私營龕場違規經營,市民一不小心,隨時中招,損失金錢事小,先人骨灰將來無處安放事大。

在輿論壓力下,當局月前終於姍姍來遲公布骨灰龕政策檢討諮詢文件,建議以發牌形式規管私營骨灰龕場。姑勿論立法規管能否杜絕龕位亂象,觀乎當局蝸行牛步的進度,相關諮詢及立法程序最少還要花上兩至三年時間,而部分未符合發牌要求的龕場還可在立法後額外獲得兩年半甚至更長的臨時豁免,根本就是緩不濟急。以今次事件為例,關注團體便質疑有人趕在立法前加快興建及促銷龕位,製造既定事實,迫令政府發予臨時豁免,將不法經營合法化。

規管私營龕位大歎慢板,增建公營龕位的工作更是老鼠拉龜,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當局早前煞有介事推出十多幅土地,揚言要在全港各區建設公營骨灰龕場,改變十八區區議會「各家自掃門前雪」,抗拒在本區興建骨灰龕場的心態。

諷刺的是,在上述建議中,當局提出要擴建鑽石山靈灰安置所,還沒落實便遇到阻力,隨時無疾而終。雖然黃大仙區議會及區內七成居民對有關建議表示支持,唯一前提是每逢春秋二祭,要求鄰近的學校借出場地讓掃墓人士泊車,藉以紓緩交通擠塞。然而,對於這樣一項簡單不過的利民安排,教育局竟斷然否決,理由是「當局不會用公帑購買非學校活動的保險」云云。事實擺在眼前,「各家自掃門前雪」的不是區議會,而是政府部門!

政府部門互扯後腿,擴建公營龕位的計劃隨時告吹;政府官僚遷延時日,規管私營龕位至今仍是遙不可期。港人「死無葬身之地」,連不問世事的出家人也被迫站出來抗爭,全因政府無能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