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截肢不獲傷津工人求覆核

【本報訊】躉船工人李誠良三年前因工傷切除右小腿,之後五度申請傷殘津貼,但都因有醫生指他不屬嚴重傷殘,而被社會福利署長拒絕。李不滿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日在高院聆訊,其代表律師指社署塞責,將審批工作完全交予醫生,沒有負起應有責任。

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以書面判決。五十九歲申請人李誠良庭外表示,他在截肢後未能找到工作,又申領不到傷津,現時每月靠綜援維生。

案件編號:HCAL 45/10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