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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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洩高考答題卷教師簽保守行為

【本報訊】屯門恩平工商會李琳明中學一名英文科男教師,向學生派發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答題卷傳閱,並吩咐同事用電腦掃描答題卷存檔,結果被控兩項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之保密條文罪,相信是首宗同類檢控案件。涉案教師昨日到屯門法院應訊時獲撤銷檢控,准以五千元簽保守行為一年。

學生向傳媒發放照片揭發

被告周永佳(五十歲)應訊後表示,現在仍然在該學校任教。控罪指,被告在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在該學校內,身為獲委任執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的人,不恰當地容許黃嘉妍及校內6S班學生,取閱由被告保管、分別四本及三十四本二○一○年高考英語運用科的答題卷。

案情指,被告是該校的英文科教師,有份批改一○年高考英國語文運用科的作文試卷。惟被告於四月二十七日將三十四本已批改的答題卷交給6S班學生傳閱,其中一名學生用手機拍下答題卷的照片,一名學生事後將答題卷的照片傳給另一名缺課同學。

被告回收答題卷後又吩咐教學助理用電腦掃描四本答題卷,並將檔案存在校內電腦,供其他教師參考。被告於翌日將答題卷交還給考評局。缺課的學生於六月十九日將照片發放給傳媒,事件因而揭發。

案件編號:TMCC 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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