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時間內傳出多個下屆特首疑似參選人姓名,表面解讀,當然是到這一刻,早已流傳的幾個名字都是前期選舉工程照做,卻不等於獲得阿爺祝福,離「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耳」相差甚遠。多幾個名字,既可增添這場不到一年半之後上演的特首選戰的陪跑競爭性,讓「真命天子」的誕生更具說服力,以示並無欽定人選的操作成分,也讓更多傳聞的「有志之士」在尚有時間準備落場之際,深思應否加入戰團。
思考下任特首人選,須與任期掛鈎。二○一七年將是首名全民普選特首登場、揭開特區民主進程新頁之時,到時這名普選特首,會是二○一二年末代小圈子選舉特首的化身,做足十年的兩任,抑或新面孔主政特區呢?政圈近日流傳個別疑似人選,有年事已高而年齡不是問題,也有是相對年輕、來日方長之輩,背後的解讀,正是關係到下任特首任期的考量。
政圈中人說,甚麼人適合做下屆特首,除了阿爺信得過、獲港人認受和管治能力等幾幅被之外,尚有一個足以影響全局的次因素—二十三條立法。七月政改方案大局底定之後,二十三條立法突然冒出來,箇中原因,既有阿爺乘勢測試香港社會各界反應的可能,也不能排除有人不想在剩餘任期硬食二十三條立法「衰收尾」,不惜「出口轉內銷」, 心戰操作挑動民情,逼阿爺以維穩大局着想,知難而退。
好了,二十三條立法本屆政府不做,「神聖」的任務留給下屆特首吧。以最正常的水平思考衡量,若下任末代小圈子特首完成了二十三條立法的「爛攤子」,政治忠誠絕對可靠,但他可以挾二十三條立法的「功」,再勝選二○一七年的首屆普選特首嗎?假如阿爺不心急,二十三條立法在下屆特首的五年任期之內繼續束諸高閣,留給二○一七年的普選特首,以最大的民意授權捲土重來,現在說的二十三條立法牽動下屆特首任期的問題,當然不成立;否則,下任特首可能只是五年一任的特首,為了完成阿爺交託的二十三條立法使命,做爛頭卒而只此一任。
政圈中人說,如果阿爺向現在幾名熱門疑似人選開出條件,任內必須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他們是否一口答應,照辦不誤押上個人的政治前途呢?如若不然,誰是願意鞠躬盡瘁,為國盡忠的下任過渡特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