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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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長擊:師生不倫戀代價高昂

台灣一名三十六歲劉姓女教師畸戀十四歲初中男生,兩人發生過八次性行為。此案七月起開審,法官曾下令女教師不得再找涉事男生,但她置若罔聞。女教師早前被判刑八個月,仍毫無悔意說:寧願被關,也不能沒有他!

師生不倫戀,即使在香港也不是甚麼新聞。類似的畸戀,如果一方不知收斂,那可能要付上高昂的代價。美國也發生過一宗轟動的師生不倫戀,女教師瑪麗戀上十三歲小六學生威利。瑪麗當年三十出頭,已經是四個孩子的母親,在學校是一位出色的教師。

在美國,與未成年人士發生性關係,不僅違反社會禁忌,而且違反法律。在美國所有的州,與未成年人士發生婚外性關係即為「法定強姦」。州檢察官以強姦兒童罪起訴瑪麗。起初瑪麗聲淚俱下的陳述打動了法官,批准其認罪協議但附加兩個條件:一是把他們的孩子交由威利的媽媽撫養;二是不准瑪麗再與威利見面。最後法官判瑪麗監禁三個月,並在假釋後接受性罪犯的心理治療。

然而,瑪麗後來在私家車上被警員撞破與威利的好事,此次法官不再寬容,重判她入獄七年半,這是華盛頓判強姦兒童的最高刑罰。入獄不久,獄方發現瑪麗懷上威利的第二個孩子。這樣的一段畸戀,實在比小說更煽情。

這段代價高昂的師生戀使瑪麗失去了昔日的風采,也失去了許多人生重要的東西:家庭、工作、七年多的自由,而且成了全國聞名的性罪犯。台灣的劉姓女教師若執迷不悟,「不能沒有他」的後果,不正是步上瑪麗的道路嗎?當然,世道人心歪變,教師的操守看來確有必要加強。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