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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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釘牌未解決 旅業亂象誰收拾

惡導遊辱罵內地旅客事件,重創本港旅遊業聲譽。旅遊業議會昨日對醜聞主角阿珍判以極刑,即時撤銷其導遊執照,是本港首次有導遊因強迫旅客購物被釘牌。不過,聘請阿珍的旅行社卻獲放生,僅被輕輕罰款四萬多元。

阿珍狂罵旅客七分鐘的短片曝光後,全國嘩然,「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等「金句」,被內地媒體廣泛報道,一時間本港「宰客之都」的惡名傳遍大江南北,國家旅遊局破天荒發出赴港旅遊服務警示,可見今次事件影響非常惡劣,不予以嚴懲,殺一儆百,難以挽回內地旅客信心。事實上,阿珍早有前科,曾被投訴強迫購物而被停牌一個月,今次被重罰,絕對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然而,旅議會對涉事旅行社從輕發落,卻有雙重標準之嫌。事實上,該旅行社的另一名導遊亦因辱罵旅客及強迫購物,被停牌三個月,可見宰客並非個別事件,區區罰款根本無法反映問題的嚴重性,更別說產生阻嚇作用。

俗語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惡導遊強迫旅客購物,固然難辭其咎,但承辦零團費、低團費的旅行社更脫不了干係。正如導遊業總工會指出,低團費問題是旅行社造成,但每次出事都由前線導遊孭鑊,並不公平。當局拿個別導遊開刀,不過是棄車保帥的做法,既改變不了業界的生態,亦無法平息民憤。

無論如何,今次事件再次凸顯旅遊業「自己人管自己人」這種監管模式的荒謬。大家可以看到,每次發生旅業醜聞,旅遊業議會莫不風風火火,煞有介事地調查一番,但到頭來往往是雷大雨小,特別是對肇事旅行社,更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無非是罰款了事。最典型的例子是捲入激死內地旅客風波的旅行社,此前已有多次違規紀錄,結果依然毫髮無損,足以證明旅議會只是無牙老虎。當然,旅議會本身並沒有執法權,除了罰款及釘牌這兩招之外,實在也沒有其他辦法。

其實,部分旅行社東主自設店舖,再安排團友光顧,從中謀利,幾乎已是公開的秘密。曾有立法會議員踢爆,本港有六十多家由旅行社登記的店舖,每年營業額估計高達二百億元,顯而易見,購物團成為一條龍的龐大產業鏈,旅行社是其中最大的得益者,要求業界自我規管,何異於與虎謀皮?

歸根究柢,旅遊業烏煙瘴氣,亂象叢生,根源在於當局放任自流,缺乏監管。目前除了旅議會外,還有官方的旅遊事務署負責管理景點及相關設施,旅遊發展局則負責宣傳及推廣,彼此各自為政,互不協調。對此,社會意見早就要求政府擔起監管的責任,例如效法澳門及內地的做法,成立專責部門統籌和監管旅遊業。

令人遺憾的是,對於上述建議,港府迄今無動於衷,甚至推說香港是自由市場,不宜干預旅行社團費,企圖推卸監管責任。近年宰客醜聞不絕如縷,更有愈演愈烈之勢,豈是無因。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要杜絕旅遊業界的種種亂象,單單拿個別導遊祭旗是不夠的,說到底必須從制度着手,特別是改變業界經營模式,根除零團費及低團費,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否則,宰客醜聞必定還會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