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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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衝落海男子冒報兄長資料

【本報訊】日前在青馬大橋發生的男子連人帶車墮海,獲救後又再跳海的離奇事件,男子被水警再度救起後,解釋因等看日出期間睡着,驚醒時誤踏油門才墮海,一度惹來自殺驚魂。惟他在受查期間卻冒充是自己兄長,意圖隱瞞他正在戒毒所刑滿釋放後須由懲教署監管的身份,事後被「踢爆」拘捕,因而惹上官非。他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收押候刑。

官指適合判短期監禁

被告葉溢健(二十四歲),報稱送貨員。控罪指他在九月一日於青馬大橋觀景台近牛角灣的海邊空地,在明知下向警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以圖誤導警員。裁判官指被告提供虛假個人資料,行為嚴重,適合判予短期監禁,但是考慮到被告因一時情緒低落才犯案,故先索取其戒毒所及感化官報告,將他還押至本月二十日始判刑。

案情透露,一名釣魚郎在青馬大橋觀景台近牛角灣的空地垂釣時,看見被告駕駛一輛私家車衝破鐵絲網,連人帶車直插入海,其後有小船經過救起被告,未幾被告情緒激動再次躍入海中,最後被水警救起,警方初步將事件列為企圖自殺案處理。

其後警方調查時,被告自稱遺失身份證,並提供他二哥的個人資料當成自己。警員向上級匯報,並根據資料到被告二哥的住所通知家人,惟家人透露二哥正於又一城上班。同一時間,被告則向另一名警員道出真正身份,表示去年因刑滿釋放後仍然須接受懲教署監管令,他因為害怕事件會違反監管令,才向警員訛稱是自己的二哥。

警未能找到座駕車主

警誡下被告又指事發時駕駛朋友的私家車到現場看日出,其後睡着,醒來後誤踏油門,結果連人帶車衝落海,他被船家救起後,又因「唔小心」再次墮海,澄清並非自殺。警員其後根據被告所言,嘗試聯絡借出座駕的友人不果,追查下發覺車主姓名與被告所提供的友人不符,於是上門尋找車主,但始終找不到。

辯方求情稱,被告與父母及兩名兄長同住,事發時他因害怕遭懲教署召回才訛稱身份。據了解,被告有八次案底,他去年曾因藏毒被判入戒毒所,獲釋離開後仍須接受懲教署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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