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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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導遊阿珍釘牌僱主罰款

導遊李巧珍(阿珍)於今年三月,在旅遊巴上謾罵安徽旅客拒多購物,旅遊業議會昨日審議事件,認為阿珍嚴重違規,加上她有前科,故決定重罰,即時釘牌,阿珍成為本港首名因為涉強迫購物而遭釘牌的導遊。但阿珍揚言上訴,明日會開記者招待會回應事件。至於聘用阿珍的金凱國際旅遊,因阿珍事件被罰款四萬七千五百元了事。

旅遊事務署歡迎旅議會的決定,認為處分反映議會決心打擊違規行為。但香港導遊總工會主席黃嘉毅批評低團費問題是旅行社造成,出事後卻由導遊孭鑊,十分不公平。

旅議會規條委員會昨日完成聆訊後,議會總幹事董耀中交代裁決。他指出,委員會認為阿珍因不滿旅客購物的金額太少,而在旅遊巴上以冒犯言語責難並威嚇旅客,揚言「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藉以強迫購物,違反《導遊作業守則》。鑑於個案嚴重,損害香港旅遊業形象,加上她在二○○六年亦因強迫購物而被停牌一個月,委員會認為必須嚴懲,決定即時永久撤銷阿珍的導遊證。

輕罰金凱旅議會解畫

委員會又認為,金凱國際未能確保導遊遵從守則及沒有登記行程,且對阿珍擅自聘請助手帶團不知情,沒有盡責確保旅客利益,決定罰款四萬七千五百元。董耀中解釋,捲入內地乒壇名宿陳佑銘疑被迫購物激死的永盛假期(國際)旅行社,早前遭釘牌,但金凱只是罰款,分別在於永盛連帶團導遊身份也無法確認,且事件涉及無證導遊,所以判罰較重。金凱國際同時因另一名姓李女導遊也謾罵旅客,再被罰款二萬一千元,即兩宗個案共罰款六萬八千五百元。

阿珍及金凱可以在十四日之內提出上訴。根據程序,即使阿珍上訴失敗,日後也有權申請新的導遊證,由旅議會導遊委員會決定是否批出。

阿珍好唔開心勢上訴

未料到成為本港首名因涉強迫購物而被釘牌的阿珍,決定上訴。對於日後生計,她只說:「依家嘅心情無法回復,好唔開心。」金凱副總經理崔錦銘表示,未收到旅議會的報告,暫不評論。

將阿珍罵人片段上載互聯網、令事件曝光的安徽旅客王君榮說:「重罰是應該的,但是改過的機會也應該給她嘛!」他提醒阿珍以後不應辱罵旅客,不要強迫購物並要尊重旅客。不過他認為金凱罰款太少,因為安徽組團社也遭當地旅遊局重罰十萬元人民幣。

另一方面,永盛假期已就釘牌處分提出上訴,議會明午將審議,林炳昌將擔任永盛的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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