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轄下的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早前向三十六間中小學合共批出四千六百四十多萬元資助,讓該等學校進行改裝工程,以及添置餐桌、餐椅、翻熱食品及洗滌設施,以便在新學年推行「現場派飯」。
不過,本報收到投訴,指部分獲資助學校要求供應商每月繳交一千元至三萬元租金不等,間接迫使供應商提高午餐價格。本報致電十多間學校飯餐供應商查詢,逾半數表示知道有供應商被學校要求交租,認為做法相當不合理,已向負責監管學校飯餐的衞生署反映及投訴,衞生署則轉告教育局。
料最少加價一成太貴
有飯餐供應商認為學校的收費項目不合理,拒絕參與計劃。美味國際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少丁表示,部分學校在招標書列明,供應商須以用者自付方式支付冷氣費、風扇費、屏風費、以至桌椅配套等一切開支,估計每年最少投資二十萬元,該公司因擔心蝕本而未有投標,「環保署撥款畀學校做現場派飯,講明包埋桌椅配套等費用,但學校同時又向供應商收錢,真係好奇怪」。
由於成本上升,部分堅持參與計劃的供應商惟有透過加價轉嫁消費者。承辦六間中小學「現場派飯」的盈信膳食天地,本學年飯餐加價百分之五,經理連楚光解釋:「現場派飯除咗人手增加一倍外,水電費和設備保養費都要我哋畀,最終費用只會轉嫁畀家長。」
另一承辦商美味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監鄭柏文亦稱,雖然本學年飯餐暫未加價,但面對成本大增,明年最少加價一成。
港府縮骨推措施捱批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批評港府以「刀仔鋸大樹」心態推行措施,只願付出少量金錢,教育局及環境局又對學校收費欠缺監管。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亦狠批,教育局及環境局縱容學校胡亂向供應商收費,間接導致飯餐加價:「港府有冇監管學校點樣向供應商收錢?」
教育局發言人證實,收到有關學校向飯餐供應商收取租金的查詢,發言人強調學校有權將經營食物部的合約外判予外間機構,並向營辦商收取租金,學校亦可將學生的午膳供應外判,但必須將相關利潤運用於學生直接受益的用途上。環保署發言人則說,學校聘請午膳供應商時應依據教育局的指引及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