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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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四份口供足以檢控X

【本報訊】一直全力支持被告張家和的辯方律師陸偉雄,對於控方拒絕接納被告替警方錄取的四份口供大感不滿。他昨在庭外稱,被告願當證人頂證案中同黨,而被告在該些口供中提供大量資料,足以讓控方向其他疑涉案人士作出檢控,惟控方早前卻認為「幫助係等於零」。陸認為控方有把被告當作「踏腳石」之嫌,並稱已去信律政司要求解釋,他並透露被告可能會連同其他疑曾遭X侵犯的人士往報警求助。

陸偉雄大律師透露,警方在今年七月十四日至八月十一日期間,即在被告裁定罪成後,多次到羈押所為被告錄取口供,被告不但詳述與同案女子王琦(五十九歲)的相識經過,更詳述每次二人與X見面的詳情,以及王曾做過的事,甚至王所說過的話也有述及,且提及當時亦有其他涉案人士。陸指該四份口供的內容,比被告的警誡供詞還要詳盡,惟警方突然終止向被告查詢,他們也難以理解。

去信律政司求解釋無覆

陸又稱,他相信警方應也掌握很多有力證據,如被告、王及X到銀行提款的閉路電視片段,認為警方有足夠證據作出檢控。而法官將被告定罪,也確定勒索事件的發生,故質疑控方是否有選擇性檢控之嫌。他指上月已去信律政司,要求解釋拒絕接納被告口供的理由,惟律政司至今未有回覆。

陸續稱被告正考慮與另兩名聲稱曾遭X侵犯的人聯絡,並考慮一同報警指證X的行為。而負責本案調查的警員昨在庭外透露,控方仍未落案控告王琦任何罪名,但王仍須定期到警署報到;此外,較早前有網民在facebook的群組揭露X的身份的事件,警方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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