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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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片勒索宗教名人 博士男生囚四年

宗教機構爆發性醜聞,男宗教名人與中文大學博士男生發展不倫關係後,遭男生偷拍二人親熱過程,並以該淫褻片段向名人勒索六百三十萬元。涉案二十八歲被告張家和早前裁定兩項串謀勒索罪成立,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指被告與X有親密關係,但卻利用X對他的信任而偷拍,事後更多番苛索巨款,令X活於惶恐中,被告更進一步向不涉案的機構高層埋手施壓;法庭考慮被告前途已毀及過往對社會有貢獻,故判他入獄四年。

法官又引述案例指,勒索行為有如企圖謀殺他人的靈魂,而被告求情時曾指未有從中獲益,也非案中主謀。但法官認為被告負責拍攝影片,並參與勒索過程,案中角色實在不可或缺。而辯方律師及被告家人則對裁決不滿,表明會上訴。

「我個仔係唯一受害人」

表現平靜的被告張家和聞判後,只是左邊嘴角微微向上翹苦笑了一下;而一直對他不離不棄的母親和胞妹卻反應激動,即時衝向犯人欄並大叫:「家和……」被告只向二人報以微笑,並用手勢示意家人不要作聲。

被告母親及胞妹離開時在庭外相擁痛哭,張母嚎哭之際更大呼:「我個仔係唯一嘅受害人!」母女又不斷哭訴執法機構是選擇性執法和檢控,並對有人能逍遙法外感到很不公平。

胞妹則指被告已決定會就定罪上訴,又指被告在八月中已由小欖精神中心調回荔枝角懲教所羈留,並已停服抗抑鬱藥,精神也較以往好,閒時會看道德經及易經,也有思考過往是否太輕信他人;至於被告未完成的博士課程,相信暫難繼續。胞妹又慨嘆,如果被告能把問題及早向人傾訴,可能早已經找到協助。

被告指按指示偷拍X

被告被控去年四至五月間,與女子王琦(五十九歲)串謀勒索一名宗教機構職員X先生六百三十萬元,及同一機構高級職員Y先生。案情指,被告曾在X任校監的學校就讀,○八年被告以中學舊生會主席身份回母校,因而與X熟落。之後被告多次在X的辦公室及宿舍一起彈鋼琴、共浴及大玩淫褻口訣遊戲,X又託被告投資股票。

被告其後把與X的不倫關係告知王琦,被告聲稱去年四月按王指示,偷拍與X一起的四段淫褻片段,之後多番以公開該些片段為名向X勒索六百萬元,X先後給二人逾七十萬元,惟二人並未滿足,再向與X同一機構但更高級的職員Y勒索金錢,X最後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DCCC 13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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