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8/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雪地鴻爪:貪官免死金牌

喜訊,特大喜訊,貪官有可能獲免死金牌,今後搞起腐敗來,再也沒有甚麼顧忌了。

全國人大正在討論刑法修正案,有代表強烈建議取消公職人員貪污受賄死刑罪名,理由有兩個:一是在發達國家,經濟犯罪及貪污賄賂沒有死刑;二是腐敗案通常涉及面廣,案情複雜,查案難度相當大,所以,對貪官只要免除其權力再加上經濟處罰就足夠。

這兩條理由聽起來冠冕堂皇,實際上混淆視聽。的確有不少國家已取消死刑,不僅經濟犯罪免死,對刑事犯同樣適用,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國卻不是這回事,當官的建議為貪官免死刑,並非出於社會正義,只不過是為自己考慮後路,同時平民犯罪卻不能免死,這是典型的「刑不上大夫」。更何況,發達國家有民主自由,中國有嗎?發達國家有司法獨立,中國有嗎?發達國家的傳媒堪稱無冕之王,能有效發揮監督作用,中國的傳媒如何呢?

「與國際接軌」是不少官員的口頭禪,大抵對貪官有利的就接軌,不利的就不接軌,有選擇性地接軌。

至於說貪污案偵查難度大,這只能是包庇護短的證據,而決不能成為貪官免死的理由。說來說去,所謂的人大代表,其實並不代表人民;所謂的三個代表,其實只有一個代表──代表廣大貪官污吏的利益。中國之所以腐敗不絕,根源就在此。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