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8/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豪言雋語:透視功能

兩年前灣仔巨型招牌壓死人事件,死因庭裁定死於意外,但批評屋宇署容許商舖保留「違規但屬可容忍程度」的僭建物,建議署方加強監管,要求商舖須定期對招牌進行維修保養,並翻查全港同類招牌,若發現有問題要即時跟進。

有道是「百忍可成金」,看來屋宇署諸公的容忍度不僅可以成金,簡直可以成鑽石了。不是嗎?招牌從○○年安裝後,屋宇署一直只是「強烈勸喻」,結果一勸就是八年,招牌從天而降,一條人命無辜犧牲。屋宇署事後勘察所見,原來該招牌只靠膠水及六粒螺絲穩固牆上,加上木製招牌沒有封頂,長期日曬雨淋,更出現霉爛。事實證明,署方的容忍力未免太大吧!

對了,屋宇署接到僭建物投訴,不是都常推說「沒有即時結構危險」麼?大家不善忘的話,今年初土瓜灣唐樓倒塌前,屋宇署巡查後不是還說無即時危險麼?話口未完,整幢大廈就灰飛煙滅,無即時危險云乎哉!巨型招牌歷八年風吹雨打才倒塌,很明顯沒有即時危險,很明顯可以容忍。

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原來屋宇署人員僅以「目測」手法巡查招牌,康文署職員驗樹又是目測,莫非這兩個部門的人有透視功能?當然,兩者的透視能力還是有高低之分。驗樹好歹還可以敲一敲樹身,招牌掛在半空,就真箇是「可望而不可及」,大家說說,屋宇署諸公的透視能力難道不是傲視同儕?

還是那句老話,政府靠唔住,市民還是自求多福,專行騎樓底好了。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