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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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基層收入少過綜援

【本報訊】日以繼夜工作只為三餐餬口,是不少基層市民的生活寫照。一項調查發現,四成三受訪基層勞工收入低於綜援金額,約六成更被剝削年假及有薪假期等。有年過六旬的清潔女工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五年來沒放過一天大假,最終因手臂勞損需辭職靠綜援過活。社協批評即使日後最低工資定於時薪三十三元亦未必能保障開工不足的工人,促請當局制訂長遠扶貧政策及加強檢控違法僱主。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年四至六月進行的基層勞工生活質素調查發現,在受訪的一百名深水埗基層勞工中,不少從事清潔、建造及運輸業等工作,月入中位數只有五千三百多元,時薪中位數為二十五元,四成三收入更低於綜援金額,但租金開支平均佔總收入近三成,六成更出現入不敷支。

日捱12小時 一年做364日

調查又發現,六成六受訪者指僱主沒有提供有薪假期,約五成半沒有年假及法定假期,四成九指僱主欠供強積金。面對違法僱主,七成四怕被解僱表示會啞忍,另有近五成每月開工不足二百零八小時。

六十三歲的陳泗任清潔工五年,兼任日、夜兩更,每天工作長達十二小時但月薪只有六千七百元,她與行動不便的丈夫每月生活捉襟見肘,「五年來冇放過一日年假,夜更更一年做足三百六十四日,得大年初一有得放,十幾年來冇出街食飯、睇戲,即使血壓高或牙痛都唔敢請假睇醫生,只係買成藥就算。」她明知僱主違法亦一直啞忍,至早前因手臂勞損被迫辭職,她向僱主稱會向勞工處投訴始取回部分年假薪金,日後需領綜援過活。

另一清潔工林先生每天工作九小時,月入卻不足六千元,時薪不足廿五元,他為省下六元車資,每天步行個多小時上下班,「每餐只係兩、三蚊,買菜頭菜尾撈豉油就當一餐,早年曾在酒樓當雜工,試過四十五日冇放過假,病到暈咗要入醫院。」

社協主任何喜華稱,日後最低工資即使訂在時薪三十三元,以每日工作八小時及每月工作廿六天計算,月入僅六千八百元,但不少人長期開工不足,即使設立最低工資亦未必有足夠保障,建議當局應同時制訂標準工時,並加強打擊及檢控違法僱主,杜絕基層勞工被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