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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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盈職員用假文書判社服

【本報訊】男子以假工作證明應徵,獲聘為電訊盈科營業員,涉案二十歲被告西遠寺龍也,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昨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控罪指被告於○七年十月三十日,使用訛稱曾任市場銷售主任兩年的工作證明,成功受聘為電訊盈科營業員。被告另原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與同黨涉嫌製造假銷售定單,以騙取電盈更多佣金,惟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該項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9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