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2010

Sun特搜:消委會倡顧客有得揀

本文重點
個人資料有價有市,促使不少商業機構從不同途徑搜集市民資料,包括填寫問卷、入會申請表等。不過,市民填報資料往往無剔除「轉移個人資料予第三者」的欄目,意味着被迫同意接受對方淪為空談的「保密協議」。

申請表設選項

理工大學管理及市場學系副教授黃耀興表示,商戶收集客戶資料有助分析消費者的購物行為,但認為商戶轉移資料亦須節制,「消費者就算想投訴,都唔知去邊度投訴,因為依家資料由一間公司傳另一間,好似病毒咁散播。」

黃耀興認為,長遠計應成立中央處理系統,讓可信的公司處理資料,例如推銷一個服務,就回贈對方一筆錢,做到雙贏。

消委會發言人則建議,商戶應在會員申請表設立選項,讓顧客自行決定,是否同意商戶把其個人資料轉交予第三方,作推廣或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