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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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刀集:趕狗入窮巷

貓和狗,狗的滋擾是在他自家亂吠,貓的滋擾卻有可能闖進你家,為何公屋、私樓幾乎都只可養貓不可養狗?不是說最好連貓也不可養,而是這類大廈公契,連養蜥蜴、養蛇都不見得有規範,卻偏偏針對狗。難怪一眾公屋狗主、愛狗人士要上街示威。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這話不是亂說的,拍電影如果拍到租界年代的上海灘,舉凡高級餐廳門口,準會掛上一塊「華人與狗,不准入內」的牌子,牌子不僅說明狗的地位曾與華人平起平坐,更說明在中國積弱的艱難時期,狗都不曾離開過我等華人半步,為何在大國崛起的年頭,所謂大廈公契,硬要趕狗入窮巷,逼迫狗主要狗不要樓,要樓不要狗!

好比開車上路,一條公路限速五十公里,警察便只應在汽車超速時檢控,而無權在上路前把所有汽車引擎都規限在五十公里。人家的狗為害公共環境,亂吠的有噪音條例,亂拉的有衞生條例,甚至亂咬人的也有相關條例,或票控,或索償,狗主被罰、捱告,也是心甘命抵。

現今的狗主都不會把狗看成寵物了,狗是狗主的家庭成員;哪有因為人家的小兒哭喊,又或小朋友愛在走廊上嬉鬧,就來規管住客不可生兒育女!根據人權法的精神,這不是狗主有否事先知道大廈公契的問題,而是大廈公契應否存在不得養狗的條文。

幾十年前訂立的公屋、私樓公契,是人權未受到重視的年代,現今連動物權也高漲了,重新檢討又有何不可呢!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