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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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臥底揭毒藥當K賣

【本報訊】警方派臥底到屯門一間中學扮中四男生,調查校園販毒活動一案,昨日再有兩男一女被告在區院承認販毒及販運看來是危險藥物的物質共六罪,還押至九月七日判刑。案情指臥底透過同學結識毒販後,先後在屯門區及校內男廁購得K仔,而涉案被告為牟取暴利,竟以治療膀胱炎的第一類毒藥「磺胺」代替K仔出售。

控罪指首被告徐嘉和(二十一歲,無業)、次被告程藝(十七歲,中學女生)、第三被告梁偉傑(十六歲,無業),於去年十二月至本年一月間,先後在屯門一所中學的男廁、友愛邨新墟等地方,販運九點四八克共值二千五百元的K仔,及販運看來是危險藥物物質、即共重十一點二六克的「磺胺」。 案件編號:DCCC 7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