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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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姦處女菲傭 被告:令更愛少主

中港貨車司機疑趁妻兒不在家,涉嫌強姦剛到職數月的處女菲傭,菲傭在司機外出買事後避孕丸時,致電告訴前僱主及報警。涉案被捕司機在警誡下指菲傭同意與他性交,又聲稱他這樣做只希望菲傭會好好對待他的子女。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五十三歲被告劉偉強,報稱中港貨車司機,被控去年十月二十七日在深水埗住所內,強姦當時三十八歲的菲律賓籍女事主。

控方開案詞透露,事主九九年來港工作,在一家庭工作十年,○九年舊僱主子女長大後不需要傭工,去年六月轉職到被告家。

律師聽唔明作供 法官幫覆述

被告與妻及三名子女同住,案發當日早上,被告妻及子女分別上班及上學後,被告便叫事主為他按摩,然後鎖上大門,並把事主拉入睡房強吻,再壓她落床強姦。被告後來外出買事後避孕丸,事主趁機到後樓梯致電前僱主,前僱主即着她報警。被告回家時被捕。

被告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事主想當他的女友,並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他知事主並無性經驗,二人並有作事後檢討,他覺事主享受過程,並相信這樣做事主以後會更愛他的孩子。

事主昨以英文作供,她憶及遭被告強吻及強姦時便泣不成聲,辯方律師更一度投訴無法聽懂事主供詞,法官卻指他能清楚記錄,並覆述事主供詞說:「我(事主)被推倒在床上,我不斷踢,又說:『不要,不要,求求你……我將會有很大麻煩……』但他沒有理會。」

事主又說,她被姦後感到很髒,即往洗澡,發現內褲有血漬及一些黏性物體,相信是被告在她身上留下的。 案件編號:HCCC 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