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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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筆錚錚:司法獨大乃變相人治

許多年來,香港自我標榜最多的除了「自由社會」、「國際大都市」、這個那個中心之外,就是「法治社會」、「司法獨立」。然而,在標榜的同時,由於形勢的變化和相關醜聞不絕,這些被吹上天的東西正在墮地,香港人正在強烈感到香港已經失色、變色。

香港已不那麼「自由」,香港市民的人權受到侵害;香港已被邊緣化、競爭力銳降,不那麼「國際」,不那麼「大都市」;香港的這個那個「中心」已名存實亡,成為空殼;被吹噓最「根基穩固」的「法治社會」、「司法獨立」,也在連串事件中讓人感到正在動搖。

香港的「法治社會」、「司法獨立」受到動搖並非因外力的衝擊,並非受到行政系統、立法系統乃至「北大人」的擠壓,而是自己內部出了問題,是香港的司法機構、司法人員在判案時出了問題,從而導致了中外視聽、香港市民強烈感到香港的「法治社會」正在受損,香港的「司法獨立」似乎正在膨脹為「司法獨大」。須知,司法獨大的格局絕不是「法治社會」,而會成為司法專權、司法人員專權,這是另一種形式的人治社會。

世上任何事物發展到極端,膨脹出界線就會變成另一種東西。例如,如果把「司法獨立」濫用,強調到社會公眾都不能批評已經宣布的判案,社會公眾不能對不公正的判案表示不滿,否則,就會引致「藐視法庭罪」,就是「影響司法獨立」,那麼這就變成了司法獨大、司法專權,法治社會亡矣! 

柳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