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加州紅涉侵周杰倫三曲版權

今年三月已遭Neway全面收購的加州紅卡拉OK,在○八年被海關派員放蛇揭發旗下尖沙咀分店,涉侵犯歌星周杰倫三首卡拉OK影片的版權。加州紅創辦人駱國安在收購後雖已離職,但亦因此惹上官非,他與經營公司被控管有和使用侵犯版權複製品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被告分別是公司董事駱國安(四十九歲)和匡利有限公司,被控在○八年九月八日於美麗華商場地庫的店內,為業務目的而管有周杰倫的《霍元甲》、《困獸之鬥》和《亂舞春秋》三個侵犯版權的卡拉OK影片,涉案影片版權持有人為阿爾法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不知歌手所屬公司

控方昨日傳召兩間負責將唱片公司版權轉售給加州紅的牌照管理公司職員作供。其中K-Net Music Entertainment Ltd的女員工郭玉盈(譯音)供稱,與加州紅的合約只包含新力(現稱索尼)、華納、環球和一些沒有訂明小公司的歌曲,合約上沒有列明歌手和歌曲名稱,只列明唱片公司名稱。郭又指加州紅繳付的首年年費是二百七十萬元。

辯方盤問時,郭承認事發前依賴巿場訊息,一直以為周杰倫屬新力,直至海關調查,才得悉原來該歌版權屬阿爾法。

郭承認K-Net有責任要通報,她亦聽聞公司負責人曾口頭通知加州紅需剔除周的歌曲。

而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的員工顏成展則指,○八年初曾通知加州紅,新力將在三月退出音像的代收牌費服務,用家有責任去自行釐清歌曲有否侵權。顏指自己沒有去考究哪位歌手屬哪間公司,更「冇考究周杰倫係邊個」。案件押後至下月初續審。

案件編號:KCCC2202、KCS119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