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如刀集:管治與被管治精神

港英殖民政府管治香港,有一套精英制度,培植少數華人精英管治華人,叫作「以華制華」。讓少數人管治多數人,沒有民主制度的基礎,又不能事事靠武力手段威壓,談何容易?能夠讓多數人信服,維持這個社會穩定的關鍵,只有讓被管治的人有機會爬上少數的管治階層;這是精英制度的精粹,管治者並非來自人民的選舉,而是透過政府的甄別。

甄別與選舉的最大不同處,是選舉得經由民意洗禮,甄別則透過政府設立的考核制度檢驗,過程中無可避免會受政府意志薰陶。因此,在精英制度下衍生的法治精神,說穿了,不就是管治與被管治的精神,純粹是原來被法治的人,學習爬上以法治人階層的過程,好比小學生裏面找幾個聽話的小朋友當風紀。在殖民地時代,司法機關被塑造成神聖不可侵犯,因為殖民地主子需要社會穩定,讓法律的操控權掌握於一小部分人手上,美其名叫精英,實際已形成一個社會上的貴族階層;但有權利就有義務,就是必須讓被管治者守法,讓老百姓以為法治精神就只有守法。

輿論可以責備政府高官,可以批評議員,但不可以質疑司法人員,理由是會妨礙司法獨立,卻無視司法人員的壓力,更是來自被告的顯赫背景,甚於公眾的質疑。所謂公義,不是公眾的公義,變成司法界的禁臠;究竟是公眾在蔑視法庭,還是這類所謂司法精英一直在蔑視公眾?當了民主時代的立法會議員,滿腦袋還是殖民地時代司法貴族的思想!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