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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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瑜伽苦主

又有連鎖瑜伽中心結業,這已是今年第三家倒閉的瑜伽中心,會員及員工被拖欠的金額高達一千萬元,至於那些預繳了學費的會員,付出的金錢如無意外應該凍過水。

今次事件再次凸顯消費者打從預繳了費用那一刻,猶如誤上賊船,想退,為時已晚矣!

以涉事瑜伽中心為例,早已是醜聞纏身,分店啟用日期一再押後,好不容易等到開張了,又發現貨不對辦,裏面甚至連更衣室和冷氣等基本設施亦欠奉,可以說,結業只是遲早的事。最不堪的是,有學員曾向警方及消委會求助,對方卻一副愛莫能助的模樣,意思顯然是貴客自理,你死你賤。

好,就當消費者要負部分責任,但有協助苦主的區議員反映,中心月初已有計劃清盤,但直至上周仍積極招客,明顯有詐騙之嫌,當局還可以袖手旁觀嗎?

其實,這種「先錢後貨」的服務模式又豈止瑜伽業?餅店、影視店、瘦身中心等紛紛以提供折扣為餌,誘使消費者預繳費用。問題是,預繳收費不一定就是詐騙,否則乾脆將之列作非法行為得了,一發現有商戶以此作招徠,就應該拉人封舖,當然,着了道兒的消費者也實在怨不得人。

反過來說,預繳本身既不是非法行為,當局自然有責任嚴加規管,保障消費者權益。事實上,針對美容業界的預繳式收費,外界已提出不少可行辦法,例如倣效旅遊業議會收印花稅,為消費者設立賠償基金。可惜當局一直闊佬懶理,難怪有那麼多「瑜伽苦主」!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