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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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卡套現港鐵OL判監

【本報訊】港鐵女秘書擅自用港鐵給予她之公司信用卡,在○五年一月至○九年十一月間購入大量電子產品後轉售套現圖利逾二百萬元,四十歲女被告鍾智坤早前承認盜竊及偽造共三十項控罪,昨於區院被判監兩年。港鐵發言人回應指,今次事件由該公司的內部審核揭發並立即報警。對於法官早前批評港鐵的運作混亂,發言人表示事後已作出檢討,並加強審核程序,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案件編號:DCCC 3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