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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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萍陳裘大曾享釋前就業

【本報訊】在囚人士獲提早「放監」須符合多個條件,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根據「釋前就業計劃」提早「放監」,該計劃亦是懲教署多個善後輔導計劃之一,去年因此獲釋及須受監管的個案共五十六宗。負責審批的「監管下釋囚委員會」有六名成員,主席是退休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阮雲道。

終身監禁不可申請

保安局發言人指,據《囚犯(監管下釋放)條例》,除終身監禁外,正在服兩年或以上刑期、而在六個月內便屆「最早釋放日期」的囚犯,可申請「釋前就業計劃」。

囚犯的申請可在最早釋放日期前十二個月內提出,申請獲接納者可在「最早釋放日期」前六個月內,被安排轉往懲教署中途宿舍居住,期間需從事獲認可的工作,並在監管下完成餘下刑期。監管下釋囚委員會由特首委任,主席需現任或曾任司法職位,成員需包括在精神科具經驗的醫生及對罪犯自新事務具經驗人士。

釋前就業計劃推出逾二十年,○七至○九年間共接獲二百五十六宗申請,當中一百四十七宗,即五成七獲委員會推薦批准,他們絕大部分屬初次被判監且有良好行為及表現。

不少「名人」罪犯曾受惠於釋前就業計劃,「上海首富」周正毅妻子毛玉萍○六年因串謀造市等罪名判監四年十個月,○八年六月透過該計劃獲假釋入住大欖女子中途宿舍紫荊樓,並在好友鄭明明的美容中心任文職。房屋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六年因貪污罪成被判監六年,○八年二月曾以肝病惡化為由申請減刑被拒,但同年十月十日透過釋前就業計劃獲假釋,獲准返回寓所繼續接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