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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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刀集:司法界才懂得公義

一般人判斷是非曲直,離不開情、理、法三方面,老百姓沒學過法律,以事論事,感性得很,通常只在乎情理之中;律師學法,不通人情可以接受;但民選立法會議員不反映民意甚且打壓民意,老百姓情何以堪!

摑警案讓香港人義憤填膺,最憤的當然是網民;其次是被摑的同行,退休警察都要上街。政黨呢?你怎麼也猜不着,竟然是自由黨帶頭上街抗議,算起來,不是商人黨跟權貴的關係最密切嗎?民建聯向來只知贊成,要他們上街固然不用想;但平素口口聲聲為民請命,自詡民主女神、公義化身的泛民之流,在全民皆憤的時候,哪裏去了?

公民黨和民主黨都多律師,黨魁也是律師,律師是個專業,圈子窄得很,早期本地出身的律師都來自同一所大學,除了意味這個行業是港英殖民賴以管治而刻意栽培的精英,更反映這個行業之間,不論法官、檢察官或律師,多的是師徒、同門、同窗等種種關係,讓律師這個講究理性的行業,神奇地有着很感性的人際關係。

當一個裁決,公眾質疑有否牽涉到司法界的人際關係時,便說要司法獨立,那不僅是提倡獨立裁決,更是提倡司法權利貴族化,將民意獨立於司法門外;意思是公眾說的不算公義,司法說了才算公義。不要忘記,孟德斯鳩說的可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律師政黨最常說法治精神,實則就是屁股坐在民選的立法會議席上,充塞腦袋的卻仍舊是殖民地律師的貴族思想。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