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法官姪女Amina摑警獲輕判而怒髮衝冠上街示威,真的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乍聽確是怪雞得來又極之恐怖,尤其如此言論出諸「民主女神」余若薇之口,更覺哭笑不得。然而,想深一層即不會覺得太恐怖,反而是捨身成仁的黃金機會,說不定一次以言入罪的文字獄足以伸張正義,讓人看清楚司法不公的猙獰面目。
為防未成仁先捨身,以下是事先張揚以備不時之需的藐視法庭陳情書──
法官大人:
我認罪!沒錯,本人的確不滿法官姪女摑警案,的確上街遊行示威去,的確狠狠地批評了司法不公,如果這就是藐視法庭,本人沒有不認罪的理由。
然而呀大老爺,你可以判我有罪,但不可以判我坐監,罰款也不該高於八千元。首先,我接受過良好教育,雖然牛頭角津貼小學未獲牛津大學認可,但我始終不是目不識丁的文盲,連英文I want to leave也琅琅上口。
其次,本人擁有良好家庭背景,父母健在而且沒有離婚,比起所有單親家庭都良好,較之於天水圍悲情城市不知凡幾的破碎家庭更加優勝百倍。
再者,本人有病,不是壞人。醫生告訴我,我患了仇富情意結,一見為富不仁隨即情緒失控。
最重要的是,雖然沒有法官親戚,但我有朋友名叫Facebook,朋友容許我成立「我相信可以召集100,000個討厭文字獄的人」的群組。
不是權貴的被告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