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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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現代厲王弭謗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司法人員也是人,所以犯錯就不會令人奇怪。鑑於法庭判決茲事體大,一旦判決不公,不僅影響被告人的身家、性命,更動搖社會公平公正的根基,所以人們有權利批評,促其糾正,若犯錯不改,市民應有權利示威抗議,這是民主社會的應有體現。

然而,在號稱法治社會的香港,官法相護、刑不上特權階層已成為公開的秘密,市民卻不能持異議,遑論遊行示威,否則,就如大狀余若薇所言,「或可構成對司法機構或司法人員施壓,亦可能引致藐視法庭罪」。按此邏輯,司法機構有如朕即天下的皇帝,市民只能逆來順受,一旦出言冒犯,隨時就有一頂「藐視法庭」的大帽子蓋下來。這就是現代版的厲王弭謗啊。

一國兩制之下,高喊「打倒中共」不犯法,批評司法機構卻有犯法之虞;法律界人士可以抗議全國人大釋法,可以違憲發動「公投」,可以鼓動起義、革命,卻全力打壓市民的言論及結社自由。這不能不令人質疑,本港司法機構是否比獨裁政權更獨裁,更害怕民主自由。

但市民就是不信邪,老虎屁股也敢摸。前天有三批市民上街,抗議名媛三度襲警卻屢屢輕判了事,矛頭直指特權階層及司法不公不正,如果當局膽敢秋後算帳,揮舞「藐視法庭」的大棒子,必然激發更多人上街,香港不反了才怪。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