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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報道】池志康行兇時,曾大喊:「佢搞我老婆!」結果令案中事主、綽號「四眼魚」的陳志銘(五十三歲)一度被傳涉及桃色糾紛,但警方深入調查後,始確認事件起因是一宗勒索案。陳志銘昨日坦言想「盡快忘記此事」,故拒絕受訪,經記者再三游說後,始肯回應數句,他慨嘆此事令他「身心都有無限嘅創傷」,現時仍須接受手術治療。他當日受傷的手、後頸及身體至今還有明顯疤痕。
稱相信法官判決
淋鏹案去年震驚女人街,昨日訪尋事主時,曾與事主在女人街擺檔的人士異口同聲稱對事件毫不知情。經一番搜尋後,終於找到陳志銘,他當時身穿普通牛仔褲、圓領T恤擺檔,並無纏紗布。他原本售賣手袋,現已改為售賣女裝。他最初抗拒採訪,不願回答問題。
經游說後,陳志銘終於開腔回應,坦言想盡快忘記事件,不願多講,事件對他的身心造成無限創傷,亦帶來後遺症,他最少還要動一次手術治療傷勢。他強調對案件「冇乜好講」,但相信法官判決,又指被告罪有應得。
現場所見,陳志銘的手、後頸及身體仍有疤痕,面部則未見明顯傷痕。他堅拒記者拍攝他的傷勢及容貌,只允許拍攝其攤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