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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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街淋鏹11傷 積犯重囚13年半

旺角通菜街(俗稱女人街)去年發生一宗淋鏹案,案底纍纍的二十九歲男子向一名曾舉報他勒索的男子淋鏹,除灼傷男事主夫婦外,另有八名途人及一名追捕被告的休班警員受傷,其中一名無辜港人內地少妻傷勢最嚴重,慘遭毀容,最後更被丈夫拋棄,身心均受重創。昨日被告池志康在高等法院認罪,遭重判入獄十三年半。是案亦涉裁判官一時心軟鑄成大錯,因九龍城法院裁判官馬漢璋去年審理一宗勒索案時,同一被告池志康自稱父親病危,獲准保釋外出見父親最後一面,結果被告即往犯案。

被告池志康,承認勒索、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三罪。案中共有十一名傷者。法官判刑時,特別提及案中遭人尋仇的男事主陳志銘及無辜途人、內地少婦李娟兩名傷者,指留在兩人身上的傷疤令人震驚,恐怖程度無法用言語形容。

日夜要穿上壓力衣

有關受害人的創傷報告指出,二十四歲的李娟全身有百分之七範圍遭化學灼傷,包括面、頸、胸部、右臂和右腿等部位。她曾在廣華醫院接受植皮手術,留院近一個月,至去年十月三日出院,當時因無力清繳十萬元醫療費,被迫停止接受治療。報告續指出,李因為身上有傷疤遭鄰居取笑,不敢外出,日夜要穿上壓力衣,晚間傷口痛至無法入睡,事後更被丈夫嫌棄,兩人只是掛名夫妻,自今年二、三月起,她已沒有再見過丈夫,感覺將會孤獨終老。

至於五十四歲的陳志銘,全身有百分之十六範圍被化學灼傷,包括面部、胸口及兩邊手臂。陳曾接受植皮手術,於去年十月十三日出院,至今仍要覆診,身上有多處傷疤。控罪提及的另外四名傷者,包括陳的妻子譚慧芬及三名市民,他們的傷勢較輕。此外,有四名途人及一名休班警員也被腐蝕性液體濺傷。

助大佬索38萬不果

案情指出,陳與譚兩夫妻在通菜街擺檔,陳於○六年曾借錢給一名綽號叫「飛龍」的男子,「飛龍」因此協助陳解決一些生意問題,「飛龍」事後想再向陳索取四十萬元,但陳只給「飛龍」二萬元。被告於去年六月,向陳自稱是「飛龍」的黑幫「細佬」,先後兩次要陳往深圳會見「飛龍」,但都被陳拒絕。

被告於去年七月十四日晚,在陳的寓所樓下向陳勒索三十八萬元,並企圖用刀捅向陳的腹部,但被陳擊退,被告的手指被傷。陳事後報警,警方拘捕被告後,陳成功認出是池。池志康被收押至九月三日獲准保釋至九月七日。去年九月六日,被告於通菜街向陳潑高濃度硫酸,灼傷多人後逃走。兩名休班警員聽到途人大叫,立即追截,當場拘捕被告。

官:應全世界譴責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的犯案動機不明,相信是想為「大佬」收數或向陳報復有關,選擇在人來人往的地方犯案,是罔顧他人安危的做法。被告的行為惡毒,除了想令陳即時感到痛楚外,更想陳一世身心受創,而被告傷及無辜更應被全世界譴責。被告並非真心後悔,只是無可抵賴才認罪,必須重判。

案件主管高級督察黃志威表示,他尊重法庭的判決,並希望其他人士不要有相同的意圖或動機,因為影響可以好深遠,並且可能禍及一生。黃志威透露,李娟在案發時是以「個人遊」身份來港,現時已經取得單程證來港,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目前仍在處理她的賠償個案。

案件編號:HCCC 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