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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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促大浪西灣回復舊貌

【本報訊】政府日前訂出西貢大浪西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凍結發展三年。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在一個論壇表示,已去信要求大浪西灣私人土地業權人將土地回復原貌,但政府無權要求對方必須跟從。他指社會不接受未經申請及先斬後奏的發展,但保育之餘亦要尊重私人產權,政府會研究規劃政策,容許適度發展以換取保育有特別生態價值的地區。

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黎接傳稱,雖然大浪西灣被破壞的土地並非郊野公園範圍,不過當局正調查是否有工程車未經漁護署准許,經過或進入附近的郊野公園地帶。當局會徵詢律政司意見,研究會否提出起訴,如果有人違法,就會根據法律意見,將涉案人士「無論任何層次」都繩之於法。

無權要求業權人跟從

規劃署助理署長蘇應亮表示,新界仍有九千三百零七公頃土地像大浪西灣一樣,未納入法定管制範圍。他又承認規管存在局限,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當局往往只能在違規工程出現後才能執法,亦無權要求業權人或違規者將受破壞的土地回復原貌,法定圖則刊憲前已存在的現有用途,亦可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