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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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研升格公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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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訪港的內地旅行團鬧出連串不愉快事件,促使港府與本地旅遊業界加速探討改革旅遊業議會,由商會升格為公共機構執行監管職能。據了解,議會曾探討升格後可否加入非業界理事競選主席,並研究與八大屬會脫鈎,塑造獨立形象。有立法會議員稱,一直要求由認可機構監管旅遊界,好過現在「自己人管自己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在五月份已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檢討旅議會運作,提出修訂《旅行代理商條例》,將議會改革為公共機構。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指出,本港旅遊業實行雙軌規管二十二年,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負責發牌及執行《旅行代理商條例》,議會則發出作業守則及負責紀律處分。由於有意見稱,旅行社必須成為旅議會會員才能夠申請旅行社牌照,有違《基本法》結社自由的條文,因此當局才考慮修例。發言人指修例會盡快實行,但此舉並非賦予議會執法權,日後會繼續雙軌規管。

應先規管低團費

據了解,其實業界最不滿現時旅行社必須先加入旅議會八大屬會,包括香港旅行社協會等,才可成為旅議會會員及申請經營牌照,所以議會考慮與八大屬會脫鈎,以減低不滿情緒;但據知議會仍希望旅行社日後直接加入成為議會會員再申請牌照,「當然要成為公共機構會員,先至可以接受監管。」而議會亦曾探討改革之後主席選舉方法,方案之一是現時只容許十六名業界理事可參選,改為容許十二名非業界理事亦可競逐。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說,自本港鬧出激死旅客及導遊阿珍等負面新聞,當務之急是先研究如何規管低團費及強迫購物等問題,料九月可提交報告,稍後再處理改革事宜。另外,安徽旅遊局早前代表二十多名團友向旅議會投訴阿珍等共四名導遊,他們及金凱國際旅遊須於本月二十日前向議會解釋,之後議會將召開規條委員會,正式審理阿珍事件。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說,更理想是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而非架床疊屋成立多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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