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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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阻止隨時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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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歲男童掟錢擲物落街,導致有人受傷事件,不論刑事或民事,都構成複雜法律問題。法律界人士陸偉雄指出,法律是假定不足十歲的兒童沒有犯罪能力,而此項假定不能被推翻,因此涉案兒童不會被警方拘捕,亦都不會被定罪。

至於作為父母或監護人,若被證實明知涉案兒童做出有關行為而沒有阻止,甚至主使,才會負上刑責。他舉例指,若一名男子抱住其兩歲兒子到超級市場盜竊後,將贓物塞到兒子手中,就會因為有利用兒子的意圖而被定罪。

有傷亡可遭索償

此外,如果案中有人因此受傷或者死亡,民事索償問題就要視乎當時有沒有父母或監護人在場,但涉案兒童不會成為被追討對象。如果父母或監護人涉疏忽、縱容或鼓勵涉案兒童,就可能會被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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