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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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放蛇警花問價教師守行為

【本報訊】四十二歲男教師中午在廟街遇上假扮「企街」的警花,按捺不住,上前向她兜搭問價,結果惹上官非。他原被控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但獲律政司「放生」,改為簽保守行為了事。他昨日在九龍城法院同意自簽一千五百元守行為一年,以及繳交五百元堂費,正式獲控方撤銷檢控。

案情指,警方於六月十日在油麻地進行反娼妓行動,一名便衣女警在廟街一一八號地下假扮「企街」。被告邱澤奇於當日中午十二時五十分上前向她搭訕,以二百元引誘她答應性交。

被告又跟隨該名女警到廟街九十九號地下,一名在附近戒備支援的男警其後抵達現場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拒絕回答問題。警方隨即帶被告返油麻地警署錄口供,其後控告他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名。

匿法院逾3小時避記者

被告因不想被記者拍照,未有立即離開法院大樓,陪被告到庭的友人向記者表示,被告擔心事件會影響到他的工作,故打算與記者「長期作戰」。被告最終在法院大樓逗留逾三小時,至下午二時才戴上帽和口罩步出法院大樓。

案件編號:KCCC 28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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