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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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知健:流產後半年內懷孕最好

【本報綜合報道】每五名孕婦便有一名在二十四周內不幸流產,流產後多久才適合再懷孕?不少夫婦都有這個疑問。蘇格蘭一項分析三萬多名曾流產婦女的研究指出,婦女流產後半年內再懷孕,誕下健康寶寶的機會最大。相反,若流產後兩年才懷孕,婦女年紀愈大,因高齡引致宮外孕的機會增加近一倍,因各種原因需要終止懷孕的風險亦高一點四倍。本港專家指出,現代女性愈來愈遲生育,若因流產而一再拖延再懷孕,會對母嬰構成風險。

胎兒生存率達八成半

世界衞生組織建議,流產婦女應休息最少半年才再懷孕。不過,蘇格蘭亞伯丁大學一項大型研究,分析當地一九八一至二○○○年間,三萬零九百三十七名首次懷孕便流產的婦女,發現半年內再懷孕者,下一胎需要剖腹、胎兒早產或輕磅的機會,均較流產後半年至一年才懷孕者為低。

至於流產後兩年才再懷孕者,胎兒生存機會只有七成三,較流產後半年內懷孕者的八成半胎兒生存率較低;需要終止懷孕的機會,亦較半年內懷孕者高一點四倍;出現宮外孕的機會亦高九成七。

研究的專家稱,世衞的指引是建基於拉丁美洲的研究,當地婦女普遍較早生育,但不少發達國家的婦女生育年齡愈來愈遲,婦女三十五歲後生育能力開始降低,四十歲孕婦有三成機會流產,四十五歲以上流產風險更增至五成。因此,愈遲生育,只會增加母嬰的風險。有關研究已刊於權威期刊《英國醫學雜誌》。

本港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認為,不幸流產的婦女,可能需要刮宮或接受清宮小手術,若過早再懷孕,有機會增加胎盤及子宮和胎盤植入的風險,故流產後三個月內應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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