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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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光豬四歲女遊街 非常母親被捕

「光豬女童」慘遭遊街示眾大懲罰!一對依靠綜援金生活的母女,昨晨四歲女童疑激嬲母親竟遭到可怕懲罰,被人剝光衣服拖到觀塘鬧市街頭,赤裸示眾,女童雖然感到羞怯,但是沒有流過一滴眼淚,僅以零食店膠袋遮掩身體,街坊看到扯火,買衫給女童穿着,惟遭其母阻止,惹起眾怒唾罵,警員趕至對女童深表同情,掏腰包買衫予女童,並且發覺她手背有瘀傷,懷疑曾經被人虐待,將其新移民「非常母親」拘捕。

涉案姓楊(四十四歲)婦人亦需送院檢驗,昨晚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中女童姓陳在港出生,其母一年前持單程證來港定居,與女兒同住雲漢街一間板間房,領綜援維生,疑屬單親家庭。

以膠袋遮掩身體

昨晨十時許,陳女疑激嬲阿媽,被人脫光衣服拖到協和街對開赤裸遊街示眾作為懲罰,現場毗鄰街巿入口,有生果檔、服裝店及茶餐廳等,人來人往。目擊者稱,女童樣子清秀,她沒有哭,但表情顯得極不開心及眼神帶有怨恨,不時用零食店膠袋遮掩身體。期間,有街坊買衣服給女童,但在旁的陳母立即阻止,並向街坊叫嚷:「我唔畀個女着衫!」有街坊譴責:「估唔到喺香港都有啲咁嘅嘢發生,真係離譜!」一名生果檔老闆不值所為,直斥陳母,並致電報警。

陳女就讀的幼稚園,剛有校工及學生家長目擊事件後,立即通知校方,姓黃校長、老師及校工到場了解,當時陳母語無倫次說:「我唔識你,你白撞㗎!」令校長感到莫名其妙。

手背有傷疑被虐

警員到場調查,見女童一絲不掛,花二十元買來吊帶裙,另買一對鞋讓陳女穿上。陳母被警員查問時情緒激動,手舞足蹈,其後聲稱不適,擾攘一輪後始躺上擔架床送院檢驗。而陳女則在老師及校工陪同下送院,初步發現女童手部及背部有瘀傷,懷疑曾被虐打。警方以涉嫌虐兒,將陳母拘捕,暫列虐兒案處理。

校長透露,陳是獨女,有提過父親,但似乎甚少回家,學校亦未見過陳父。陳母每日接送女兒往返學校,不覺她精神有異。陳女去年插班入讀幼兒班,下學年升讀低班,她與同學合群,懂事及成熟。社署發言人表示,該家庭是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活力家庭坊的個案家庭,該中心社工會繼續跟進及提供適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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