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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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書職員屈非禮勒索判囚

【本報訊】兩名自稱在成人雜誌工作的男子,今年一月在港鐵站尾隨一名十四歲男生,並訛稱對方在車廂非禮女生已遭他們拍下,藉此勒索男生及其母二萬元,否則報警處理,男生母親最終報警。涉案主腦早前認罪判囚十八個月,同案同黨昨在區院承認兩項勒索及一項盜竊罪,法官判刑指三十六歲被告夏志明其角色屬重要兼具決定性,加上案件是有計劃下進行,故判他入獄二十二個月,較主腦刑期更重。

案件編號:DCCC 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