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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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漢「好想劈人」賓館斬女工還押

有二十九次案底、其中五次與暴力有關的中年漢,深宵突然心血來潮「好想劈人」,遂持利刀闖入旺角一間賓館,狂斬上址一名素不相識女員工,對方被斬至面、頸重創,右臉事後留下一條達十五厘米長傷痕,慘被毀容。涉案被捕中年漢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傷人罪,還押至八月二十六日以待精神報告始判刑。

四十一歲被告陳孝芝,被控今年四月七日在旺角荔枝角道二樓一間賓館內,傷害莫姓三十一歲女事主。

喃喃自語帶刀行兇

案情透露,女事主乃上址賓館的兼職員工,事發晚上凌晨兩時,她正在當值,突然門鈴響起,她前往應門看見被告。女事主詢問被告是否想租房,並讓被告進入賓館。被告入內一邊看,一邊喃喃自語,女事主不明所以,遂擰轉身繼續工作。被告此時突然發難,從後捏着女事主的頸項,並舉刀劈向她的臉及頸數次,女事主負傷與被告糾纏,被告一分鐘後終鬆手放開女事主並離開。

女事主報警,兩名警員在案發兩小時後在現場附近,發現被告由一幢大廈走出來,右前臂和手指受傷,懷疑與案有關,遂將他截停拘捕;警方其後在被告寓所起出用報紙包着的兇刀,以及被告在案發時所穿的牛仔褲、T恤和鞋襪,這些衣物均沾有血漬。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案發前因十分想傷人,難以自制故此帶刀犯案。女事主送院救治,臉部有長達十五厘米傷痕,胸部及手指亦受傷,留醫六日才出院。

案件編號:DCCC 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