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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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勤賢可取回初審45%訟費

【本報訊】執業大律師艾勤賢早前在先科國際造市案的上訴聆訊中,獲判撤銷所有定罪,他要求取回訟費。高院聆案官昨就訟費問題展開聆訊後,裁定艾可取回初審聆訊的四成半訟費,至於金額則由控辯雙方商議,如未能達成共識,才再交由聆案官裁定。

艾勤賢在案件於區院初審時,已被裁定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但初審時法官沒下令他可取回訟費。

至於艾勤賢另涉的兩項洩露證人身份控罪,在初審時被判罪成,但其後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控方要支付他涉及此兩罪的初審訟費。

案件編號: CACC 140/07, DCCC 2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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