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召白車限送最近公院

消防處八月一日起悄悄推出新措施,病人召喚救護車後,若要前往指定私家醫院且病情穩定,便會由以往只需即場簽署一張願承擔責任表格,改為要事先獲得私院發出醫生紙才允許,雖然有關新措施設有三個月寬限期,不過消防處卻只於上月底在官方網頁刊登通告,有病人組織直斥消防處只單方面作出決定,欠缺正式公布及諮詢,剝奪病人知情權。

消防處上月二十八日在網頁上載通告,指八月一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包括孕婦在內,所有緊急傷病者將被送往最就近的醫院管理局轄下指定醫院急症室或診療所。在新措施下,緊急傷病者必須出示由醫管局或私家醫院簽發的有效證明書,證明他需在指定醫院就診,才可要求前往指定醫院,當時的病徵亦須與證明書所述病情有關,且病況必須穩定。

病人亦同時需簽署一張消防處表格,承擔其要求或引致的責任,而「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不屬有效證明書。新安排有三個月寬限期至十月三十一日。

消息指新措施推出前,有小部分市民病情非嚴重到需召白車,上白車後卻拒前往公院、利用白車免費前往私院,延長真正有需要使用救護服務病人的等候時間,加上購買醫療保險者愈來愈多,憂慮情況惡化遂推出新措施。

剝奪知情權為難病人

事實上,今年上半年,已有逾一千四百宗要求往私院求診的白車召喚,較去年同期大增一成九。

新安排白車將病者送到公院後,若病人仍堅持要到私院診治,醫生再作決定。

關注病人權益團體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批評,消防處沒有諮詢就推行新措施是剝奪病人知情權,又質疑有緊急需要的病人如何事先獲證明,「為難咗」病人。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亦認為當局應該正式公布,讓市民清楚明白新措施。

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指出,將公私院做法看齊合理,市民應明白「危急先叫白車」,若病者可負擔私院費用而病況不嚴重,例如只是腳腫等,可自行前往而不應召白車,免危急病者救援被延誤。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相信新措施有助集中資源,做法合理。

為應屆會考生打打氣,請瀏覽on.cc 東方互動《放榜無限分2010》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