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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帶子洪郎」追「米飯」毆傷前女友。未婚產子情侶因感情生變,女方搬離愛巢,子女則由男方撫養,昨日他到深水埗向女方追討子女撫養費被拒,情緒激動阻止舊愛離家,且以「施丹頭槌」襲擊對方,警員接報到場將他拘捕,受傷女子送院治療。
可循法律途徑追撫養費
被捕男子姓香(三十六歲),前女友姓張(三十四歲)。據悉,兩人雖然並未簽婚書,但已產下一名子女。早前,兩人感情破裂分手,女方獨自搬至大埔道七十七號一個單位居住,子女起居飲食則由香照顧,女方則分擔撫養費用。
昨凌晨二時許,香疑不滿張女未按時繳付撫養費,登門追討,雙方發生爭執,期間張女欲離家,香情緒激動,擋住大門阻止,更涉嫌用頭槌撼傷女方前額,張女負傷報警。警方趕至調查,以涉嫌襲擊及非法禁錮將香拘捕,張女送院治療。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個案中的情侶並無正式結婚,但若已共同生活一段日子,並已誕下子女,實際上已有夫妻關係,故男方若在照顧子女上出現經濟問題,可循法律途徑向女方追討子女的撫養費用。
明愛向晴軒危機專線及教育中心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雖然中國人在傳統觀念上,男方負責照顧子女的撫養費是天經地義,但時代轉變,現今社會講求公平,大部分夫婦均有工作「公一份、婆一份」,故理應共同攤分撫養子女的擔子。若男方在獨力照顧子女時出現困難,可坦誠向女方明言,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