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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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搵人祭旗難治本

八達通轉賣客戶個人資料事件一發不可收拾,有該公司合作夥伴的前員工爆料,指不少人將資料私自收藏,作為轉工後聯絡客戶的「個人資產」。有團體調查更發現,市面有不少商業機構有類似八達通日日賞的計劃,部分更會將申請人資料轉交其他機構及附屬公司,甚至流出海外。市民個人資料經多重轉手,分分鐘慘過被賣豬仔的內地零團費旅客。

很明顯,事件發展至今,單是炒掉個別八達通公司高層,雖然大快人心,卻不足以解決問題。治本之道,在於全盤檢討現行私隱條例是否足以保障市民權益。

私隱專員公署發表的調查報告,列舉了八達通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九宗罪」,包括過量收集資料、條款字體不合理地細小等,其實這一切都只是旁枝末節,人們最關心的是,這種轉賣市民個人資料的行為是否違法?

只要澄清這個問題,一切就好辦。如屬違法,個別機構的用戶條款就不能與之牴觸。退一步說,如果在用戶同意下,可交其他機構作市場推廣之用,也有很多辦法保障市民,包括規定只有當用戶明確表示同意相關條款(例如在旁邊加一空格讓用戶加剔號),否則不可執行。事實上,這在互聯網世界已是常規了。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八達通背後是港鐵,港鐵最大股東是港府,故八達通公司也算半個公營機構。觀乎近年公營機構屢洩市民私隱,今次八達通爆大鑊,大家毋須太驚訝。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