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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印傭涉從馬桶舀尿予四歲男少主飲,被女僱主揭發並報警。印傭昨日在觀塘法院原本已經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物罪,惟辯方求情時聲稱她只是按照印尼傳統習俗,將自己的尿液餵小孩飲,以令對方「聽話」,並非有意傷害少主。裁判官認為此說法與控罪有牴觸,最終不接納其認罪,現將案押後十一月十六日開審。
二十六歲被告Mariyatun被控在今年四月二日,於秀茂坪的僱主家中,涉嫌非法及惡意向男童施用尿液意圖使對方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不符意圖損害 撤認罪候審
被告昨承認控罪後,辯方求情時指她只是依從印尼傳統習俗,將自己尿液給小孩飲用,令對方能「聽教聽話」。裁判官對此雖大惑不解,但又質疑若被告有此說法,便不符合控罪中「意圖使男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的元素,辯方律師與被告商討後,決定保留此說法,撤回認罪接受審訊。
據悉,事發時被告才上班三星期,當日女僱主吩咐被告斟水予四歲兒子飲,被告照辦,惟僱主發現兒子喝了一口後拒絕再喝,遂拿起水杯察看,嗅到陣陣尿味,質問下被告承認如廁後從馬桶舀出自己的尿液予少主飲,僱主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KTCC 248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