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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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男警管有假文書囚九月

【本報訊】四十九歲高級男警員黎英華,因非法管有六張以滙豐銀行名義開出、涉及四間公司的假月結單及存款證明,早前被裁定管有假文書罪成,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監九個月。被告被控於○七年五月十一日,在黃大仙的住所內非法管有六張據稱由滙豐銀行發出,涉及四間公司的月結單或存款證明,涉款五百萬美元(約三千九百萬港元)至六億美元(約四十七億港元)不等,有關文件均屬虛假。

案件編號:KTCC 67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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