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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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私隱愈揭愈臭 欠監管當局有責

八達通出售用戶個人資料,醜聞愈揭愈臭,市民的不滿愈益強烈,昨日有多個團體遊行抗議,圍轟八達通公司埋沒企業良心,要求將所得的四千多萬不義之財退還受影響的用戶。

其實,八達通出賣私隱事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私隱專員吳斌透露,這種情形不只見於八達通,該署曾經裁決兩間銀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其中一間承認將二十萬名客戶資料傳送出去。人們不禁要問,到底還有多少公司在進行同類「生意」?到底還有多少個人資料被當成商品出售?

香港是一個高度發達的商業社會,個人資料有價有市。事實上,無論是否爆出今次醜聞,大家都知道,出售用戶資料絕非個別事件,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其手法也是千篇一律,相關機構一般會在銷售或服務合約中加添同意發放資料的細項條文,用戶簽署文件後,即可將資料轉售予其他機構,用作推銷等用途。這種做法表面上也許沒有違法,但實際上已違反了對客戶的誠信,絕對不合情、不合理。

上述情形長期存在,反映私隱條例存在漏洞。由於服務合約上的私隱條文往往以極小字體印刷,夾雜於一般條文之間,密密麻麻,甚至是一般人難以理解的法律字眼,市民雖然明知可能存在問題,卻防不勝防,尤其是對八達通這類大型企業,人們根本沒有想到自己的個人私隱會被出賣。由此可見,政府有必要進行全面檢討,盡快堵塞漏洞。

事實上,別說商業機構保護私隱意識不足,即使是政府部門,在保護個人私隱方面亦是劣迹斑斑。近年來,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洩密醜聞多不勝數,而就今次八達通出賣市民私隱事件來說,當局一直袖手旁觀,似乎完全不關他們事。其實,正如議員批評,港鐵是八達通的最大股東,而政府是港鐵的最大股東,對於八達通出售個人資料,政府絕不可能一無所知,當局多年來沒有出手制止,爆出醜聞後又置身事外,可說是極為不負責任的行為。

政府漠視市民個人私隱,連負責執行私隱條例的私隱專員公署亦備受劣評。今次事件揭露,八達通販賣市民私隱的行為前後長達八年,其影響廣泛、獲利豐厚,但私隱公署竟然一無所知,這不能不令人質疑,私隱專員公署只是一隻無牙老虎,根本無法有效保障市民私隱。

其實,市民對私隱專員公署成效的質疑,絕非始於今日。自九六年正式成立以來,私隱專員公署正經事沒有做成多少項,反而傳出不絕如縷的醜聞,諸如浪費公帑、以權謀私等等,無所不有,首任專員劉嘉敏離任前以低價購走辦公室傢俬,第二任鄧爾邦被揭繞過指引申領三倍津貼。

更甚的是,候任專員蔣任宏還未上任,已經引發連串爭議,郵政局員工會踢爆,蔣任宏任職郵政署署長期間,除了長沙灣郵政局用針孔攝錄機偷拍員工外,署方亦涉嫌將數百名求職者資料交予外判公司,質疑「有案底都唔可以考警察,有侵犯私隱前科嘅點可以做私隱專員」?

說到底,不論是私隱專員的人選爭議,還是八達通出售私隱醜聞,都是因為政府不重視市民私隱權而引發。這種敷衍塞責的心態一日不改,洩漏私隱醜聞必將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