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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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兩劫獨行女子囚58月

【本報訊】搶劫積犯聲稱因失業無錢遂在去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間連番犯案,先在沙田一間遊戲機中心內盜取顧客財物,期間更連遊戲代幣亦不放過,雖然他當場被擒,但在獲准保釋期間再犯案,他兩次持利器當街搶劫獨行女子,最終再被捕。二十九歲被告黃堅輝昨於高院承認一項盜竊及兩項搶劫罪,被判監四年十個月。被告之前已有十多次犯罪紀錄,其中兩次是搶劫。 案件編號: HCCC 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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