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場選址帶出一個問題,特區施政原來屢遭區議會阻撓。
區議員只關心選區利益,反對任何厭惡性設施加諸於自己選區之內,何可厚非,難道期望區議員以成功爭取在本區建焚化爐、建堆填區為己任?區議員沒這麼偉大,能成功爭取到一個巴士站、避雨亭便夠大肆鋪張了。就連建公屋,不單怕影響附近私人物業樓價,整個屋邨擺下來,選區不重劃才怪,就是多一幢私人樓宇落成,選民的基礎便已充滿變數,在任區議員為人為己,怎會幹這種蠢事。況且區議會快將成為立法會最大的功能組別,功能組別議員遇上表決時,不也常說要諮詢業界嗎?大家都說區議會是個諮詢架構,怎可能不諮詢選民意見。
老董當初情願關掉市政局也要保留區議會,目的就是讓政府在推動市政之時,要多聽地區聲音;區議員一無行政權,二無否決權,只有權諮詢,原以為諮詢的是地區老百姓意見,事到如今,卻原來要諮詢特首意見。煲呔曾一聲令下,區議會十八區厲行集體負責,大搞集體龕場,沙田先建龕場,將來中西區也建;沙田區議員掛的街板,也許將會寫着「成功爭取在中西區建骨灰龕場」。
針無兩頭利,政府政策通常是多數人受惠、少數人受損,政策在整體利益的前提下,往往需要有人犧牲,叫作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是政策的真正意義。一個政策如果把所有的小我全部犧牲掉,變成犧牲大我,該叫整體利益還是整體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