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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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女秘書盜卡套現候判

【本報訊】在港鐵任經理秘書的中年女子雖月入萬多元,三年來卻利用港鐵的公司信用卡購入大量電子產品,後轉售套現圖利逾二百萬元。被告昨承認十六項盜竊及十四項偽造罪。法官稱涉案金額大及犯案時期長,勢必判她坐牢,現將她收押至八月十日,等候背景報告始判刑。被告鍾智坤,四十歲。案情指被告獲港鐵發出信用額二萬元的公司信用卡採購物資,○五年一月至去年中,被告利用公司卡購買手提電話、數碼相機、手提電腦等轉售圖利。辯方求情指,被告用其中一百四十萬元替父母還債、供養公婆等;又指被告已向港鐵償還部分款項,港鐵實際損失僅約一百六十萬元。 案件編號:DCCC 3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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