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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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夜歸女毀容道友重囚八年

【本報訊】毒品案底纍纍的中年道友為籌錢買毒品,去年年底連續兩晚於大圍一帶持利刀行劫獨歸女子,兩女合共損失一千四百多元現金及手機等財物,不過,被告劫財之外,更以刀傷兩人,一名被劫準新娘臉上更被劃一道逾十厘米疤痕。

官指極度危險人物

被告昨於高院承認兩項搶劫罪,法官形容他是極度危險人物,將他重判入獄八年。

三十八歲無業被告邱英強,過去曾有多次毒品案底,其中三次更因販毒被判監,刑期最長達三年半,但就無涉及暴力的罪行紀錄。控方早前曾探訪兩名女事主,為她們的事後創傷情況,撰寫報告供法庭作量刑參考。其中第一女事主(二十八歲)已完全康復,但在晚上外出時仍會感到不自在。第二女事主(三十歲)的創傷則明顯較深,她表示被劫後長期失眠,要接受心理輔導。其左臉至下巴的傷處現仍留下一條紅色印記,須避免陽光照射。她將在今年九月結婚,事件卻令她心情大受影響。

案情顯示,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晚上九時,被告先以八吋長生果刀行劫行經隆亨邨榮心樓外的首名女事主;翌晚再食髓知味,持十吋長生果刀於新翠邨新芳樓足球場外,截劫第二女事主。她當時驚恐大叫並跌倒地上,被告用持刀之手狂毆她頭臉,事後事主臉上有十三厘米的傷口,傷口最深處接近頷骨,需留院四日及縫三十二針。

案件編號:HCCC 1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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