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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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劏房投訴3000宗 屋宇署多不取締

本文重點
【本報訊】屋宇署過去五年收到近三千宗有關劏房的投訴,但僅發出八十五張清拆令,其餘大都屬於不用即時取締類別,只紀錄在案。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明:「既然劏房有需求,又無違反樓宇安全法例,又無滲水的話,政府憑甚麼取締?」

聲稱巡查困難

發展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屋宇署在○五至○九年間接獲二千八百九十宗有關劏房的投訴,但只發出八十五張清拆令,當中兩張涉及樓宇負荷過重,二十四張涉及滲水,餘下五十九張涉及拆除大門、以耐火能力不足的門代替大門、安裝鐵閘阻塞走火通道或非法擴建工程。

屋宇署助理署長許少偉承認,巡查劏房有很大困難,因單位日間多數無人,而在近三千宗投訴中,大都屬於不用即時取締類別,只紀錄在案。林鄭月娥也稱:「劏房不一定違法,既然有市場需求,又無滲水的話,政府憑甚麼取締?或有人會挑戰,這是私有產權,政府搞咩?」

林鄭月娥亦提到發水樓問題,她認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為總樓面面積寬免設定上限,好處是容許樓宇設計有彈性,而發水元兇──會所和停車場,則有很大空間去處理。

林鄭月娥又說,年底會制訂政策回應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但新政策不會在明年三月底前推出。